
短短两天,昌宁接连发生两起事故
一起未让右方来车
一起右转未让直行
同样的路口违章
却因头盔的不同戴法导致了截然不同的结局
一个戴而未扣
碰撞瞬间飞脱,人受伤
一个规范佩戴
头部重撞落地,却保住了性命
鲜明的对比
值得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深思
案例一
事发当日上午8时许,昌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:在国道东泸线与昌鸡线交叉路口,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。
经调查,摩托车驾驶人兰师傅在通过该无信号灯路口时,未遵守“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”的交通规则,贸然驶入路口,与右方正常直行的由杨师傅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猛烈碰撞。事故瞬间,兰师傅虽佩戴了安全头盔,却未将卡口扣紧,巨大的撞击力使头盔当场飞离头部,重重砸向路面,致其受伤。所幸经送医检查治疗,目前已无大碍。

交警部门经调查后认定:兰师傅未减速观察、未让右方来车先行,承担事故主要责任;杨师傅行经路口未减速、未观察,承担事故次要责任。
案例二
仅仅两天后,下午18时50分,类似的一幕再次上演。在辖区云昌线某交叉路口,小型轿车驾驶人熊师傅准备右转弯驶入主路时,既未提前减速,也未通过后视镜观察直行车辆动态,更未留意到右侧车道正常直行的摩托车,贸然右转,直接切入摩托车行驶路线。直行摩托车驾驶人来不及反应,两车瞬间相撞。摩托车失控侧翻,驾驶人头部重重砸向路面。

幸运的是,这名驾驶人全程规范、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。 在头部撞击路面的瞬间,安全头盔有效缓冲了冲击力,仅造成全身多处擦伤,头部未出现严重伤情。
交警部门根据勘查和调查结果认定:熊师傅转弯未减速、未观察、未让直行车辆先行,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
警方提醒
路口通行,规则必须记牢:无信号灯路口牢记“让右原则”,转弯车辆减速观察、让直行先行,直行车辆同样要减速观察,不可盲目通行。
戴头盔,更要戴好头盔:不戴风险极高,戴而不扣紧等于没戴,请务必水平戴好、卡扣扣紧、不晃动、不遮挡视线。
一次侥幸,可能就是一次事故;一次规范,可能就是一条性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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